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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正德:刚登基便曝光文官弑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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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通政升院,巡察专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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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抽什么人,抽多少人,由皇帝根据任务需要决定。

  可能是三个人,可能是五个人,可能是十个人。

  可能全是郎中,可能全是主事,可能混编不同品级。

  没有定数,没有定规,一切看皇帝的意思。

  “抽调者原职保留,但是巡察期间仅听命于皇帝。”

  一个刑部郎中,被抽调去巡察寺。他在这段时间内不再是刑部的人,不受刑部尚书管辖,不对刑部侍郎负责。

  他的本职还在,但他暂时不负责刑部的工作,不处理刑部的案卷,不参加刑部的会议。

  在巡察期间,他是巡察寺的官员,只对皇帝负责。

  皇帝的诏书是他唯一的行动准则,皇帝的命令是他唯一的行动依据。

  任何人——除了皇帝——都不能指挥他。

  “同一官员三年内,不得两次入选。”

  殿内有人微微点头,三年不得两次入选——这是为了防止有人专权。

  如果同一个人反复被选入巡察寺,他就有可能利用巡察寺的权力培植私人势力,结交地方官吏,建立自己的关系网。

  三年不得两次入选,意味着没有人在短期内能连续掌握巡察寺的权力。

  你今年被选上了,查了一个案子,明年、后年你都不能再入选。

  等到三年期满,你上次巡察的经验已经淡了,上次建立的关系已经断了,上次知道的秘密已经不新鲜了。

  权力是分散的,是轮替的,是不属于任何人的。

  “事毕即散。”

  四个字,轻描淡写,但分量极重。

  巡察结束,巡察寺立即解散。

  所有抽调官员各回原职,刑部郎中回刑部,户部主事回户部,督军台的监使回督军台。

  巡察寺的印章销毁,巡察寺的文书归档,巡察寺的行辕拆除。

  一切痕迹都被抹去,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。

  巡察寺的权力,随着巡察的结束而消失。

  没有人能把这个权力带回家,没有人能把这个权力留到下一次。

  每一次巡察,都是全新的开始,都是皇帝重新授权。

  朱厚照的语气忽然变了,从平静变得凌厉,像一把刀从鞘中拔出。

  “无常法,巡察寺官员巡察期间,遇抗命者、舞弊者、延误者等,有先斩后奏之权。”

  殿内所有人的呼吸都停了一瞬。先斩后奏——这四个字,是大明开国以来最重的权力。

  大理寺没有先斩后奏权,御史台没有先斩后奏权,巡查寺没有先斩后奏权。

  六军都督府统领千军万马,也没有先斩后奏权。

  但巡察寺有。遇到抗命的人——不执行巡察寺的命令,不配合巡察寺的调查,阻挠巡察寺的工作——斩。

  遇到舞弊的人——贪污赈灾银子,克扣军饷,造假账,欺上瞒下——斩。

  遇到延误的人——拖延时间,推诿扯皮,故意拖慢巡察进度——斩。

  先斩,后奏。先杀了人,再向皇帝报告。

  刀落下的时候,不需要等皇帝的批复。

  人头落地之后,再写奏折说明情况。

  这不是给了巡察寺一把刀,这是给了巡察寺一把尚方宝剑。

  上斩贪官污吏,下斩地痞恶霸。

  “县令及以下的官吏,可当场斩之。”

  殿内文官队列里,有人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。

  县令是七品,在朝堂上不算什么,但在地方上是一方父母官。

  一县的生杀大权、钱粮赋税、刑名诉讼,都握在县令手里。

  但巡察寺的人到了县里,如果发现县令有问题——贪污、舞弊、抗命、延误——可以直接一刀砍了。

  不用上报,不用请示,不用等批复。

  砍完了,写个奏折,派人送到通政院,转呈皇帝。

  皇帝说砍得好,那就砍得好;皇帝说砍错了,那巡察寺的人自己承担责任。

  但人已经死了,砍错了也活不过来。

  “知府及以下的官吏,可当场罢之!”

  知府是四品,四品以下的官吏——同知、通判、推官、知县、县丞、主簿、典史——巡察寺可以当场罢免。

  不用等吏部的批复,不用等皇帝的批准。

  当场摘乌纱,当场扒官服,当场轰出去。

  罢免之后,巡察寺可以临时指定一个人代理职务,等朝廷另派官员来接任。

  被罢免的人可以上书申辩,但申辩的奏折送到京师之前,他已经不是官了。

  朱厚照说到这里,停顿了一下,目光扫过殿内所有人。

  那目光里没有愤怒,没有警告,只有一种平静的、笃定的、不容置疑的东西——像是在说,朕不是在吓唬你们,朕是说真的。

  然后他继续说下去。

  “有越级征调权,可临时征调当地团营与县尉所统率的衙役协助办案,当地郡县需全权配合。”

  殿内武将们的眉头微微动了一下,团营——地方上的武装力量,虽然比不上边军的精锐,但几百人、上千人的队伍,镇压个把贪官、封锁个把衙门,绰绰有余。

  县尉统率的衙役——每个县都有几十个衙役,负责维持治安、抓捕人犯。

  巡察寺的人到了地方,如果需要人手,可以直接征调这些力量。

  不用通过知府,不用通过知县,直接调。

  团营的团长、营长,县尉的捕头——接到巡察寺的命令,必须立即派兵派人,不得推诿,不得拖延,不得打折扣。

  当地郡县需全权配合——知府要配合,知县要配合,布政使要配合,按察使要配合。

  不管你是几品官,不管你在地方上有多大势力,巡察寺来了,你就得开门、交人、给卷宗。

  “有密奏直呈权,遇事不决可封密匣,经驰道直送于朕!”

  巡察寺在巡察期间,如果遇到拿不定主意的事——案子太复杂,牵扯的人太多,涉及的关系太深。

  或者发现了比预期更大的问题——可以把情况写成密奏,封在密匣里,盖上火漆,贴上封条,交给通政院的驿卒。

  驿卒沿途不停,不进驿站,不与外人接触,直接送到宫门口。

  通政院的值班官员接过密匣,检查封条完整,登记入册,然后转送司礼监。

  司礼监呈皇帝御览,从地方到京师,快马加鞭,昼夜兼程,最快五、七天就能送到。

  皇帝看完,批了,密匣再原路送回去。

  只需十几天便一个来回,以前地方上的大案要案,以前拖三、五个月,甚至三、五年都不稀奇。以后,三、五天就能得到皇帝的指示。

  “无常地,行辕驻地随时随案情变更。”

  巡察寺没有固定的衙门,查到哪里,行辕就设在哪里。

  案子在浙江,行辕就在浙江的某个县衙里,或者某个寺庙里,或者某个驿站里。

  案子转到福建,行辕就跟着转到福建。

  行辕驻地随时变更,谁都不知道巡察寺下一站在哪里。

  今天还在杭州查盐案,明天可能就出现在福州查海防。

  今天还在查灾赈,明天可能就出现在边关核查军备。

  没有规律,没有预兆,没有提前通知。

  地方官想提前准备?

  不知道巡察寺什么时候来。

  想提前销毁证据?

  不知道巡察寺查什么。

  想提前疏通关系?

  不知道巡察寺是谁。

  朱厚照说到这里,语气从凌厉变成了郑重,像是在给一把刀装上刀鞘。

  “巡察期间,巡察寺官员不得单独接触地方官吏。”

  殿内有人微微点头。不得单独接触——这是为了防止巡察寺官员被地方官收买。

  单独接触,关起门来,说了什么,给了什么,答应了什么——没有人知道。

  一杯茶,一顿饭,一锭银子,一个美人——地方官有一百种方法收买一个人。

  但如果不准单独接触,这些方法就全用不上了。

  “如需接见,需要巡察寺内来自六部、三台三个不同部门的官员同时接见。”

  三个人,来自三个不同的部门,三个人一起接见地方官。

  谁想收买,得同时收买三个人。谁想串供,得同时串通三个人。

  一个人被收买了没用,因为另外两个人看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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