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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给地府送外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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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2.人头猪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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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心想此行还是做少了准备。回想起以前别龙马带我们回去,不管到哪,他总是林林总总的带上一大堆的物件。纵然显得有些婆婆妈妈,但关键时刻,总能找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保命。

  是我大意了啊……

  谁料这人头猪身的怪物根本不讲武德,举着刀就朝我刺了过来!

  为什么说是刺呢,毕竟猪的身体结构是不允许它把胳膊举过头顶的,所以他哪怕站起来,能抡动的最高位置,也不过是和它的前肢平齐。

  纵然这样也要命!因为这个位置,正好是对应人心脏的位置!

  他来得很快,啪一下就刺过来了!

  常言道,武功再高,也怕菜刀!

  但是我避无可避,我要闪身,身后的乐乐怎么办?我无奈之下不敢硬接,将身子一闪,紧接着凭借着腰力猛撞回来,想将这个怪物横撞出去。

  谁料这一下我全力撞击,撞在这个三四百斤的肥猪身体上,他竟只是稍微晃了晃。

  好在猪脚不适应双足站立,纵使这一晃,它还是被脚下的树根给绊倒,轰的朝一边倒了下去,我一招占先,但身子也被他肥厚的身躯传来的反作用力震得发麻,一时也没能上去追击。

  就是这么一耽误,那人头猪身怪已经身子一扭脑袋一拱,身躯竟快速的又直立起来,挥舞着那两把刀,这次竟直接朝游乐乐冲了过去!

  我见这还了得!

  毕生的洪荒之力汇聚脚底,仗着腿比他的笨拙前肢和刀加起来还长一倍的优势,跳起来就是一个飞踹。

  “去死吧你!”按我的惯例,这一脚是窝心脚,踹中胸口克敌,敌人也不至于受到重创,真是发挥点到为止的武学精神。可今天的环境却容不得我这样。

  它虽然手短,但毕竟有刀。我没有必要冒着被他斩脚的危险去踹它胸口,所以这一脚我是直奔它的脑袋去的!

  那人头猪怪,死命的想将前肢举起来护住脑袋,可惜进化论不允许一只猪做出这样的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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