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网游之横行天下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三千九百六十一章 主动求死!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  同刺客一般,准备用死亡之器暗杀我!”

  看着扑来的讨债人本体,楚惊嘴角上扬,露出一抹嘲弄的微笑:“只可惜,你今日虽能杀死我,但却无法永久让我在神界消失,所以这一战,是你输了!”

  说话间,楚惊挺起胸膛,收起武器,不做抵抗朝四具张牙舞爪的讨债人分身主动冲去。

  “嗤嗤嗤!嗤嗤!”

  四具讨债人的分身没有任何犹豫,直接用惨白的手洞穿楚惊的身躯。

  楚惊全身上下很快出现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创口,头顶的血条也在瞬间被清空,身体也朝地面追去、

  当讨债人本体到达近处时,地上的楚惊已经化作一具冰冷的尸体,彻底死了!

  “不!!!”讨债人的本体悲愤交加,发出愤怒不甘的嘶吼,手持死亡之器不断狂刺楚惊的尸体。

  “嗤!嗤!嗤!嗤!”

  在讨债人本体残暴的发泄之下,楚惊的尸体上又多出几道崭新却又触目惊心的伤痕!

  然而。

  他的尸体并没有消失,仍然残存于地面,无神的双眼仿佛带着戏虐,就这样看着讨债人的本体!

  “该死!为什么会这样!你们这四个废物!我不是下了命令,让你们只戏弄他!不要将他杀死吗?你们为什么就听不懂啊!”

  讨债人知道暗杀任务已经失败,愤然看着四具分身破口大骂。

  四具分身脚下后退,木然的脸上浮现恐惧。

  还有一具分身的胸膛血肉鼓起,化作一个婴儿的五官,万分诡异。

  “我虽然将你们的魂魄抽走,但也寄寓在我的分身体内,给了你们生命的延续!然而,你们却连一点小忙都帮不上!我养你们不是浪费空气是什么?”

  讨债人看着那张婴儿的脸,发出嘶吼,用死亡之器刺出。

  “啊!!!”

  凄厉的惨叫过后,那具分身胸口的婴儿脸骤然褪去,其身体也倒在地上,一动不动,彻底死了!ŴŴŴ.ŚŤЖŚŴ.ČŐM

  讨债人又愤怒的看着其他三具分身,恨意滔天。

  三具分身此时已经被吓得瑟瑟发抖,蜷缩在角落不敢抬起头来,更不敢有任何反应。

  “该死!”

  讨债人怒骂一声,脚下蹬地,又盯着楚惊的尸身,依旧气得不轻。

  不过转念一想。

  自己的领域技非常特殊。

  任何玩家在此间死了,若是重新复活,也并不能逃脱这领域。

  也就是说。

  一旦楚惊选择复活,所出现的位置,并不是仰望城内就近的复活点,而是这领域之内!

  若是自己利用这一点,将楚惊给蒙骗,应该还有机会将他杀死吧?

  于是。

  讨债人跺脚道:“你们三个,速度去附近的复活点蹲守宠辱不惊!绝不能给他复活逃离的机会!”

  “???”

  三具分身同时抬头,有些迷茫不解的看着讨债人本体。

  主人,在说什么啊?

  不过有了同伴的死亡在前,他们并不敢吭声,只能木然点头。

  ……

  同一时刻。

  “你已被‘讨债人分身’击杀,是否就近复活?”

  死亡视角下的屏幕一片漆黑,不过楚惊却能看到明显的系统提示。

  换做一般人,可能急不可耐就选择就近复活了!

  但楚惊没有这般做。

  他非常谨慎,认为事情也许并没有想象中这般简单。

  这领域空间内部并不属于神界主体,而是与之分离,如果硬要找一个类似的地方,似乎就是副本?

  许多副本的设定是,玩家死亡之后,会在副本内的闯关口附近复活,而是不会在副本之外复活。

 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。

  假设这一状况运用到现在。

  自己选择就近复活,是否有概率重新在领域内复活?

  若是如此,可就惨了!

  毕竟。

  刚才的自己,特意去找讨债人的分身,也是想借此阵亡,避免被死亡之器直接杀死!

  看讨债人本体恼羞成怒的样子,楚惊就知道,自己的猜想与计划无疑是非常正确的。

  ——通过论坛那位可怜玩家的资料、以及莫洛临死前的关键情报。

  楚惊也得知到,死亡之器是一种非常奇特、稀少的武器。

  它们的存在往往就具备极强的腐蚀性。

  除此之外,用来击杀玩家,还可以起到永久清除的效果。

  也因此。

  在看到四具分身手中没有死亡之器后。

  楚惊便诞生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
  讨债人将自己拉入这领域的最终目的,绝不只是杀自己一次这般简单!

  他的最终目的,也许和之前的“借刀杀人”相当,是想将自己永久清除出神界!

  若这便是真相的话。

  那么他这四具看似凶恶的化身,实则身上并不具备死亡之器,也无法在击杀自己的情况下,让自己永久离开神界?

  若真是如此。

  那么自己主动求死,被这四具分身杀死,岂不是就能避免死在他本体的死亡之器之上?

  如此一来,自己纵然死了,还可以借助重生次数持续复活。

  目前的情况来看。

  楚惊并没有收到永久离开神界的提示,便代表着他的推理与决定无疑都是正确的!
第三千九百六十一章 主动求死!(3/3).继续阅读
《 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 》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